本報探悉,警方目前已將黃明志列入警方通緝系統。
這也意味著,黃明志身上目前有2項案件,1項是毒品案待過堂,另1項則是謀殺案,正被通緝。
涉毒案保釋中 警方:若到期不上庭 擔保人將受對付
(吉隆坡4日訊/獨家報導)警方消息指出,大馬著名藝人黃明志涉及的毒品案仍在待審階段,若如期出庭,他和擔保人不會被對付;惟目前黃明志與謝侑芯命案有關聯而未現身,因此才被警方正式通緝!
《中國報》探悉,黃明志早前涉及的2項毒品案罪名,已獲准在一名擔保人和4000令吉保外,直到12月18日過堂,若當天黃明志如期出席,擔保人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不過,隨著吉隆坡總警長拿督法迪爾今日宣布,警方深入調查謝侑芯命案後,改為援引謀殺罪名調查,加上基於黃明志是最後一個與死者接觸,因此警方對黃明志展開逮捕行動,以協助調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