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說明,根據「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雞蛋農藥殘留芬普尼代謝物殘留容許量標準為0.01 ppm,已由彰化縣衛生局要求業者立即將該蛋品下架回收、停止販售,同步將該蛋品來源畜牧場資訊提供地方農政機關源頭管理及進行移動管制。
食藥署表示,經彰化縣衛生局清查,這批問題雞蛋來自單一畜牧場,經再抽驗其他批號,於昨天檢出芬普尼代謝物含量不符合規定,蛋品約15萬顆併流向桃園市、新竹縣、台中市、雲林縣、南投縣、嘉義縣、嘉義市、台南市、高雄市9縣市全聯、楓康等販售通路商。
由衛生局下架回收停售該畜牧場來源蛋品,應下架回收的市售包裝蛋品共9項,包含四日鮮蛋/10粒裝(溯源碼I47045-251103C)、巨的卵(白殼雞蛋)/10粒裝(溯源碼I47045-251103C)、大巨蛋(白殼雞蛋)/10粒裝(溯源碼I47045-251023C、I47045-251027C、I47045-251030C、I47045-251103C)、悠活鮮蛋(白殼雞蛋)/10粒裝(溯源碼I47045-251023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