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二代健保,除了收取一般保費之外,還針對六項特定所得(或收入)金額達新台幣2萬元以上,而未超過1000萬元部分,收取2.11%的補充保費。此六類包括利息所得、股票股利、租金收入、兼職收入、執行業務所得及全年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4倍以上的獎金。
石崇良日前接受媒體專訪,拋出啟動《全民健康保險法》第31條修法,在不漲健保費下提出「補充保費」三大改革,包括:股利、利息、租金所得改採年度結算、單筆扣繳上限1000萬提高到5000萬、高額獎金扣費門檻調整為最低工資的四倍。預計明年提修法、最快116年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