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報告顯示,申請失業給付則有4項條件,包含就業保險之被保險人為非自願離職;在退保前的3年內,有工作滿1年以上的保險年資;有工作能力、也有意願繼續工作;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自求職登記日起14天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者。給付金額方面,為離職前6個月的平均投保薪資的6成,若有須扶養的無工作收入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身心障礙子女,每位可以加10%,但至多20%,給付期間最長為6到9個月。另外,「職訓生活津貼」則是提供給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登記後,有被安排到職業訓練的就業保險之被保險人,包含獨力負擔家計者、中高齡者、身心障礙者等14種特定對象身份失業者,補助期間最長6到12個月,如中途離訓或退訓就停止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