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我給出的底線,就是每個月給她5000塊生活費,至於房子,我會簽個協議,那就是如果以後我早走,那這個房子會無條件給慧英住一直到她也走了,當然她只有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我明確告知慧英,這就是我的底線,不同意那就散夥。
慧英被我氣得不輕,當晚就拿了之前我給她的禮金一聲不吭回去了,我知道我們結束了,不過我一點都不心疼那點禮金,就當買個教訓了,及時止損還是挺不錯的,不然以後還不知道會被她騙去多少。
在這裡我只是想告訴單身的老年朋友,再婚時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人心隔肚皮不可不防啊。當然了,碰到合適的也不要錯過,就是不要領證。
即使在一起搭夥了也要看緊自己的錢袋子,手裡的錢才是自己養老的底氣,其他都是虛的。那麼大家覺得我說得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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