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只是說說而已,我一個長輩,怎麼能和晚輩這麼計較。但大兒媳是真的太過分了,而且一直過分了幾十年。
大兒子個性有點木訥,本身又只比弟弟大了一歲,所以我小兒子要比大兒子早2年結婚。2個兒子結婚,但凡不偏心的父母,不管是彩禮還是婚房,或者是婚禮婚慶這些,都會相差不大,我也不例外。
大兒子結婚的時候,家裡準備的婚房比小兒子的要好,我和小兒子說了原因,他表示理解,並且說理應如此。既然在婚房上,也算是給大兒子有了「補償」,所以在別的方面,自然要差不多了。
改口費,當初小兒媳,我和我老公都給了1萬,所以我們和大兒媳婦商量,也給1萬。 我本來以為,這沒啥大問題,結果大兒媳嫌少。她再次提出自己老公沒念大學,對原生家庭的付出多,所以我們要在經濟上多貼補一些。
我和她說了婚房已經比小叔子的要好上不少了,就不要再斤斤計較。一家人,如果非要一分一厘都計算清楚,那是不可能的。大兒媳各種鬧騰,但我也沒鬆口,最後她勉強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