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老公的要求,我覺得很可笑。我爸媽的房子,是他們自己出首付買的,我只不過是幫忙還一下房貸,老公有什麼資格說我偏心? 我回絕了他,並告訴他,我每月給你媽媽5000,卻只孝敬我爸媽2000,我已經做到了為人兒媳的責任和義務。
見我油鹽不進,老公又提出,既然你爸媽是為你買的房子,那等我們搬到新房子住,這套老房子就送給我爸媽養老,總可以了吧?畢竟我媽帶孩子,沒有功勞也有苦勞。 見老公越說越過分,我就有些生氣。
要求對待雙方父母一視同仁,那也應該是彼此共同付出。可婆婆對我付出了什麼,老公家又為了娶我付出了什麼代價。 相反,婆家分文沒出,可我父母卻不斷扶貧,先是倒貼房子,後來又倒貼嫁妝。
我沒有再理會老公的怒吼,直接把他和婆婆趕出家門。 既然老公如此孝順他的公婆,那就憑自己的本事去孝敬吧,畢竟拿著岳父母的錢去孝敬自己的父母,未免顯得有些不夠誠意。
今日話題: 你支持李萌也給婆婆買一套養老房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