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思慮,我最終做出了放棄李雲、自己撫養孩子的決定。 我明白現在再去找李雲是沒有意義的。他已經明確表態不會簽字認孩子,繼續糾纏只會徒增煩惱。 既然李雲這個生父不要孩子,那就由我來承擔起母親的責任,獨自把他撫養大。
「寶寶,我們就兩個人一起生活吧。媽媽會用雙手勞動,養活你的。」我輕輕地對懷裡的小寶說。 為了給孩子辦理出生證明,我帶著他來到了當初生產的醫院,詢問沒有父親簽字的情況下怎麼辦理。
聽到這個好消息,我高興得熱淚盈眶。這麼長時間以來的焦慮終於得到了釋放,我終於看到了希望的曙光,孩子的出生證問題解決了!
我回家的路上歌曲,心情無比輕鬆。我決定從今天開始,只要為孩子活著。我會努力工作,節省開支,多攢些錢給小寶準備學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