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我的車是剛開始工作時,父母給我買的,全部算下來花了40萬。
只是,給李靜的車都買回來了,上哪退啊?我再次領教了丈母娘的厲害,吵又吵不過,難道還能打一架啊? 最後,以我和李靜的車互換告終。 事後李靜和我解釋,她媽就是這種性格。
事先她怕她媽不同意,才沒提前告訴她。沒想到,又引起現在的誤會,讓我別和她媽計較了。 我向李靜抱怨丈母娘管得寬。
李靜誠懇地給我道了歉,讓我不要和丈母娘一般見識。我也不好再說什麼,只是覺得李靜的心有點偏。 我花了錢,還落一頓不明不白的埋怨,真的是憋屈。
日子就這麼一天天過去,婚後快一年,有一天丈母娘又來我家,吃飯時她直接對我說:「王哲,你這婚房是不是得加上李靜的名字呀。」
我被丈母娘這理直氣壯的模樣氣笑了,立馬停下筷子說:「媽,這房子是我爸媽很早就買了的,加李靜的名字不合適吧。」
丈母娘一聽我這樣說,立馬炸了,站起來道:「怎麼就不合適了,你們結婚了,房子加上李靜的名字,不是理所應當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