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怎麼說,我們這個家,就是這樣脆弱地維持著,而且是我單方面維持,妻子大概有很大一筆存款,所以她根本就不屑於同我維持什麼關係,哪怕離婚也能生活下去,這個觀點不是我臆造的。
而是妻子跟我吵架的時候說的。 所以說,只有我才有維持關係的必要,因為工資卡在她手裡,存款也在她手裡,每個月還得花這些苦巴巴的零花錢。
就連孩子,能花的錢也很有限,有時候心裡難受,覺得這樣的日子很痛苦,不知道啥時候是個頭。 關於她存款的事情,我多少也是知道一些的。
有一天她坐在客廳的沙發玩平板,我就在臥室里待著,突然她放在臥室里的手機響了,是扣款的信息,而且還顯示了餘額,我拿起來一看,居然有四十多萬,應該是有四十二萬三千多塊錢。
緊接著,我就聽見了急匆匆往屋子裡走的聲音,我趕緊把她的手機給放下,然後假裝看自己的手機,她進來以後,拿眼睛掃了我一下,見我沒什麼反應,捏著她的手機就走了。
當時我真想問問她到底是怎麼回事,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終究還是沒有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