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不僅出現了,還比較可笑。本來兩個小孩子玩了一會,我是準備帶著女兒回家吃飯的。但岳母做了雞肉,我女兒聞到了香味,死活要留在外婆家吃飯。
我只能厚著臉皮留了下來,想著自己也沒有空著手過來,再說了,孩子在外婆家吃一頓飯,不算什麼大事。結果,出了問題。
一般來說,燒了一隻雞,飯桌上有孩子,雞腿肯定是留給孩子的。所以等我忙好,和女兒一起上桌吃飯的時候,一隻雞腿已經到了小舅子兒子的飯碗里。
小孩子的心態,你有的我也要有,加上本身就喜歡吃雞肉,所以我女兒看見之後,開始嚷嚷,說自己也要吃雞腿。我沒想太多,就準備把雞腿夾給我女兒。
結果我的筷子剛伸出去,就被岳母擋住了,她白了我一眼,說:「雞腿是我孫子的,你女兒想吃回家去吃。」話音剛落,還沒等我反應過來,岳母乾脆把整盤雞肉都端走了,直接放到了孫子面前。
我氣笑了,也徹底懂了,即使我這個女婿做到了兒子一樣孝順。反正她不喜歡女兒,也不會喜歡我和我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