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姨離婚後的人生可謂是迎來了第二春。她變得自信獨立,也不再受那些煩心事的困擾。面對不幸的婚姻,她勇敢地邁出了第一步,重新開始了自己的生活。
我記得大姨在離婚後的第五年,靠著自己的努力和積累,買了一套房子,雖然不太大,但是足以讓她有一個安身立命之所。她一直渴望能夠和兒子見面,但是因為前婆婆一直從中作梗,導致他們母子關係漸漸疏遠。
雖然大姨曾經為這事傷心了很長一段時間,但是她最終還是選擇了放下,不再挂念兒子,開始自己的新生活。 大概是四十五歲的時候,大姨又再婚了,但這次婚姻並沒有持續多久。
原因是大姨不願意去給別人當後媽,畢竟這涉及到孩子的問題,她覺得自己無法處理好這種關係。於是大姨選擇了離婚,這段婚姻也因此失敗告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