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55歲這年,兒媳懷孕了,兒子說他們現在住的房子有點小,想換一間大點的房子。我去照顧兒媳時,發現家裡有三間臥室,其中一間被兒媳當成儲藏室,堆放東西了,另一間臥室有些小,只能放下一米五的床和一個小櫃子。孩子出生了,要是放一張嬰兒床還有嬰兒用的東西,確實有點擠了。兒子說:媽,我和麗麗還打算要二胎呢,我們請不起保姆,以後肯定要麻煩你幫我們帶孩子,要不咱們趁孩子還沒出生,就把房子換了吧,以後孩子出生了,你住著也舒心。我覺得有道理,就同意了。兒子難為情地說:媽,換房子需要錢,你也知道我每個月的工資沒有多少錢,麗麗的工資只夠她自己花的,我們實在拿不出錢啊。考慮到我以後要在兒子家住很多年,我一咬牙,拿出了20萬(約90萬台幣),兒子把這套房子賣了,加上我給的20萬(約90萬台幣),換了一套120平方的大房子。兒媳坐月子的時候,我負責買菜,做飯,給兒媳做各種營養湯。家裡的水電費也是我出。時間長了,兒子和兒媳認為我出錢是應該的,沒提過給我錢買菜,和交水電費的事。我心想都是自己的孩子,沒必要在金錢上斤斤計較,再說了,我每個月退休工資有八千塊(約3.6萬台幣),去掉兩千塊錢的生活費,還有給兒子還房貸的兩千塊錢(約9千台幣),還能攢四千塊錢(約1.8萬台幣)的養老錢呢。但是,兒媳出了月子後,家裡沒有尿不濕和奶粉了,兒媳都讓我去買。她不給我錢,我只能自己出錢。我本來還想攢點養老錢,結果錢沒攢到,基本上都花在兒子的小家庭上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