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失婚以後,我獨自帶著女兒,才感受到了什麼叫世態炎涼。
這一次,父母不讓我回去,一是哥哥和嫂子在家,有了兩個侄子,家裡早就沒了我的位置。
二是父母覺得,離過兩次婚的女人,是他們無法接受的,即使我是他們的女兒,可還是不想讓我回去,說是怕人說閑話。
無奈之下,我和女兒只好去租房子住。可我身上的積蓄本來就不多,押一付三之後。就再也沒有多餘的錢來做生活費了。
那時候,我只能和女兒兩人常常抱在一起哭。在我走投無路之時,我翻遍了所有提款卡,發現每一張都沒有錢了。
最終,看到多年前公公給我的那張卡,我才抱著試一試的態度去取錢公公把密碼寫在了卡背面,我去銀行查詢時,看到上面的餘額,整個人當時就懵了。
卡裡有30萬,看到上面的餘額時,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手機上還有公公從前的電話,趕緊打電話過去問了緣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