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建議下,我們來了個自駕環島,各種花銷都算上,三萬元就搞定了。國企的薪水即使轉正後,也不過三萬五。
但人員多,雜事多,今天有同事的兒子結婚,包1600元,明天主管的岳母去世,包白包1200元。
最後算算,到自己手的也不過15000元。給了岳母的每月15000元後,我等於白工作了一個月。
堅持了半年,我終於投降了,我必須得趕緊找個能賺錢的工作。因為王娟懷孕了,孕期營養費、檢查費還有孩子出生後的各種費用,想想我都頭疼。
岳母聽說我辭職後,偷偷把我叫到身邊,又讓我簽了一份補充協議,從現在起,生活費每個月給她多加5000。
我問她為什麼?「我女兒現在是你們家的大功臣,你多孝敬我點,不是應該的嗎?」岳母一臉嚴肅地回答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