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調查,女傭從去年10月開始為扎拉的家庭工作,主要打掃家裡和接送小孩。扎拉的父母也讓女傭從幼兒園接小孩回家時,用指定的路線,即是使用靠近因士迪申山的斑馬線過馬路後,再走上因士迪申山,就不必在因士迪申山違例過馬路。
事發的因士迪申山路段是雙向單車道,並沒有斑馬線。
調查官指出,據女傭的說法,她當時從幼兒園帶孩子回家的路線,並不是指定的路線,也並非第一次走這樣的路線。扎拉被撞倒時,女傭距離她三步,約1公尺。
庭上透露,扎拉的死因是頭部受傷。
涉事車子在事後停下查看扎拉情況。(新明日報檔案圖) 女司機行車記錄:女童出現到被撞僅1秒
女司機的行車記錄器畫面顯示,從女童出現到被撞,只有1秒時間。
調查官也指出,根據涉事轎車的行車記錄器,扎拉出現到她被撞倒的時間只有1秒。
另外,調查官也說,該路段的限速是每小時40公里,雖然沒有轎車的車速分析,但根據行車記錄器,轎車當時剛轉入該路段,沒有快速行駛,司機也沒有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