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年前,我的第一段婚姻以悲慘的結尾收場。
當年我二十歲,長的如花似玉,說媒的人不少,可我爹媽都看不上。他們重男輕女就想給我找個有錢的家庭以後能幫助我哥。
我前夫的家庭不錯,公公當時在村裡有個小官職。
在那個吃飯都吃不上的年代,他們家經常還能吃點肉。
結婚後公公大男子主義,家裡的一切他都不管,老公吊兒郎當的愛玩。婆婆左右看我不順眼,覺得我和我的家庭都配不上她的寶貝兒子。
在那個家裡雖然能吃飽飯,可活也多,家裡的地里的一大家人的衣服都是我洗,連未出門子的小姑子衣服也是我洗。
逆來順受,我像個老黃牛一樣不停的忙碌。在那個年代,我找不到出路。
生下兒子後,他們全家都很高興,婆婆雖然幫我帶孩子,可她明顯處於主導地位。
把孩子教育的也看不起我,也瞧不起姥娘家。
我整天忙著,也顧不得倒拾自己,老公是個看臉的,孩子五歲的時候他明目張膽的出軌了,還把女人帶回家。
他們家一個為我做主的人都沒有。我兒子還夸那個姨姨長的漂亮。
我忍無可忍,提出了離婚。前夫都沒猶豫直接點了頭。但是不讓我把兒子帶走。
我掉下來的這塊肉就是我的命根子,我怎麼忍心不帶走。
可我的兒子卻對我的痛苦視而不見,他是個六歲的孩子懂事了。他只說我是個壞媽媽,他不要我,也不要跟我走。
事已至此,我也沒辦法。只能離婚讓孩子跟著男方。
離婚後的半年時間裡,家裡人又介紹了現在的老伴。
年輕時身體受過傷不容易有孩子,所以至今不肯姑娘願意嫁給他,除了這點毛病其他的都還不錯。
當時我還沒從痛苦中抽離出來,我決定就算結婚也不要孩子。正好這個人貼合我的條件。
我就這麼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