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剛結婚那會,我就跟老公要走了工資卡。可他每月工資並不高,才7000塊錢,每月給了他爸媽3000,剩餘4000,還得給他2000零花錢,剩餘2000塊錢連房貸車貸都不夠還。
因此,絕大多數的時候,房貸是我父母在幫忙還,而我的工資則養家養孩子,還得幫老公孝敬他父母。偏偏這樣,老公還不知足,總認為我暗地裡背著他補貼了父母多少錢。
一家人又磕磕碰碰過了幾年,眼看著孩子逐漸長大,父母也不需要再如以往那般事事親為,老公就動起了歪心思。
老公一副為我爸媽著想的口吻,說我爸媽帶孩子幾年,累心累力,也該回自己家好好休養。而他父母年紀大了,念孫心切,也願意來接手這個爛攤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