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妻子失業,二婚丈夫拒絕養家
失業後,洛婷就拿到了一筆賠償金。然而,這筆錢不多,只維持了三個月的開銷就沒了。期間,隨著洛婷年紀大了,工作也特別不好找。要麼是工資太低,要麼離家太遠。
沒有工作收入,也沒有了私房錢支撐的洛婷,不得不跟老公攤牌,讓他承擔起每個月的養家重擔。結果,洛婷的要求,卻遭到了韓文的反對。
韓文反對的理由很簡單,洛婷只不過是一時半會沒工作,又不是長期沒工作。因此,養家餬口的責任,還是交給洛婷吧。至於他的工資,暫時先不要動,等攢夠了首付買第二套房。
面對韓文的拒絕,洛婷心裡五味雜陳。不失望不心寒是假的,自從嫁給韓文以來,為了女兒能留在自己身邊,洛婷基本算得上,自己掙錢養一家人。
可即便她如此無私,韓文也沒有絲毫感動,甚至還認為這一切都應該是洛婷的責任。畢竟她可是帶著女兒改嫁的,他沒嫌棄和繼女一起生活,洛婷也不應該撂擔子不養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