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弟弟,我的學習好一些,考上了大學,弟弟高中都沒有讀完就不念了,後來我也算是別人嘴裡的出息了,父母親跟我說,家裡供我讀大學不容易,我工作以後每個月都會給家裡打1萬元,作為生活費。但是我知道家裡那邊的消費水平,1萬元是用不了。
後來我結婚了,加上生了孩子,錢根本就不夠用,我就跟父母說,我手裡的錢都用來養孩子了,無法再給他們提供生活費。
起初父親對此表示非常的不滿,多次在電話中與我爭執,認為我只關心孩子,而忽視他。當時我媽還在,我媽還是為我說話的,但是也解決不了什麼問題,為了平息父親的怒火,我答應每月給他2500元。我真心希望父親能存下這筆錢,以備不時之需。儘管我自己的生活過得緊巴巴,但我仍努力省下錢給父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