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有些心虛地說,房子是我們的,我們想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你們還管不著。更何況,你們條件好,薪水高,多讓著點你們的親弟弟又有何不可呢?做哥嫂的就應該有幫襯弟弟的責任和義務。
對此,我不置可否。婆婆說得再如何光明正大,理直氣壯,可對於我而言,她也只不過是在劫富濟貧罷了,拿著我們的錢借花獻佛。
我決定撤銷每月給公婆每個月1萬辛苦費,把辛苦費降到2000,並把他們送去和小叔子團聚。既然他們都有資本扶貧小兒子,也有本事養活自己和小兒子,那我們就沒必要再多給錢了。
聽聞我每月只肯給2000辛苦費,婆婆先是急得跳腳,說你每月只給2000,那以後我小兒子的房貸誰來還?
接著她又氣得直罵老公不孝,說他沒本事,連這點小事都做不了主,要看我這個媳婦的臉色。老公沉默地挨罵,卻一聲不吭。
雖然我也沒有非要公婆一視同仁,可手心手背都是肉,公婆卻只偏心小叔子,什麼都給他,還要吸我們的血,劫富濟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