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本以為,這件事外人並不會知道,但在小地方,有些事情紙是包不住火的。
聽丈母娘說,老二在讀國小的時候,就已經明白,她不是家裡親生的了。
一是她的長相和父母都不像,反而像我老婆。
二是小地方的人閒言碎語多,不知道是哪個大人知道了,又和家裡的小孩講了,孩子們一下就在學校里傳遍了,給老二帶來了不少困擾。
那時候,因為給老二的生活帶來了不少影響。
親戚還曾經問過我,要不然就把老二接回去吧,戶口還是她們家的,但生活就回來我們家,這樣對孩子的成長好一點。
那時候,我確實有這樣的想法,想著都是我們的骨肉,女兒在那邊成長的不開心,親戚家的經濟條件也不怎麼好,不如就接回來吧。
可這件事,卻受到了父母還有老婆的一致反對。
父母覺得,沒有這個必要,這時候再把這麼大一個孩子接回家,就說不清楚了。
而老婆覺得,家裡的條件也不是太好,這要是再多一個小孩,學費生活費,恐怕家裡就無力承擔了。
由於父母和老婆的反對,無奈之下只好拒絕了親戚的要求,把女兒留在了那邊。
這事一晃,又十好幾年過去。
如今我53歲,父母也老矣,大女兒嫁人了,兒子也大學畢業出來工作好多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