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很想帶女兒走,可女兒既然這樣選擇,我也只能接受。
我不怪她,論條件,她父親的情況比我好,有穩定工作,薪水也不低。
而且她父親有文化,再說了有公婆幫襯著我也不擔心,反倒是我,因為走街串巷地賣臭豆腐,也沒能力照顧好女兒。
女兒這些年跟著她的爸爸生活在一起,一開始我每個月還把她接過來住2天,後來她學業漸漸緊張起來。
我們便很少見面,有次我拉著推車經過她的學校,就駐足下來想等女兒放學看她一眼,後來老遠我就看見了她,她也看見我。
可隨之她竟然跟著同學有說有笑的離開,選擇對我視而不見。
那個晚上我內心還是感到了痛,我們母女一場。
我第一次覺得我們離得好遠。 這些年前夫帶著女兒,他現在的妻子則帶著兒子組成4口之家一直生活在一起。
我除了努力掙錢,儘量提供給女兒一些物質需求外,我發現女兒的內心跟我也漸行漸遠。
女兒後來考上大學,我想陪著去,可她不肯。
說她爸爸陪著去,我問女兒想要什麼,女兒說想要電腦,我當即就給了女兒25000元,在我心裡我能做的就只有這些了。
女兒後來大學畢業參加工作,還談了男朋友,許多事我都後知後覺,有時打電話給她。
她的態度很漠然,我有些感到無趣聊不了幾句就掛了,我時常問她爸爸跟阿姨對你好嗎,她沒豆都說很好,然後就沒了話題。
女兒決定結婚,知道這個好消息,我足足開心了好幾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