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離婚搭子,常見幾種形式
第一種:認識多年
看到一對離婚帶女兒生活的搭子。
成為搭子之前,兩個人就是生意上的合作夥伴;
一起經歷了事業的起起伏伏,見證了彼此的婚姻甜蜜與破裂,見證對方的女兒出生。
兩個人成為搭子,有天然的「優勢」。
包括:收入,圈子,環境,熟悉度,相似度。
一個在忙,另一個負責帶娃;
一個做家務,另一個就陪娃互動。
對於已過不惑之年的她們來說,成為搭子是最好的相處模式;
平日裡就拎得清,有分寸感,也有著共同話題以及相似的三觀。
這為她們穩定的「搭子家庭」創造了好的基礎。
第二種:男士搭子
最火的莫過於最近頻繁在網上刷到的一對主播——老劉和張碩。
就是之前在《再見愛人3》中露面的那兩個男人。
在節目中,能看到兩個人的疲憊與倦怠,整個人的狀態很不好;
而離婚後,兩個男人搭夥生活,完全變成了另一種狀態。
鬆弛,樂呵,性張力,不內耗,能賺錢。
當一個人單身,有錢,生命力也變得旺盛了起來。
作為一個局外人,我覺得這兩個男人的「搭子模式」之所以如此順利,是兩個人都具備一種「點到即止」的能力。
也就是:不勉強,不干涉,分寸感。
第三種:陌生搭子
從一開始,就有「契約」的約束。
有房子的出房子,有錢的出錢,而另外一個每個月主動付出自己與孩子的生活費。
沒有經濟條件的就多出力,出情緒價值,對孩子的陪伴多一些。
但這種模式想要經營好搭子家庭,有一個前提:
嚴格遵守契約,各自能夠在情感、經濟、生活中承擔相應的義務,擁有相應的權利。
你多出的部分,我從別處找補給你;
你沒有的東西,我就多拿出來一些。
但具體的契約,卻需要漫長的溝通、磨合與適應。
比如:生活習慣差異,帶娃觀念差異,雙方經濟上的差距,心態以及性格的差異。
第四種:離婚男女的搭子
不以結婚為目的,只跟對方組建成「臨時或較長的家庭」共同帶娃。
有錢的出錢,沒錢的出人;
不約束對方私下的生活,不阻礙對方的個人發展,全憑三觀、興趣愛好,以及跟彼此「看對眼」才構建的一種搭子模式。
不過這種狀態最具有風險:
在漫長的相處過程中,難免會日久生情,會產生各種複雜的情緒。
初心是拎得清,不在乎;可糾纏久了,必定會有嗔痴貪等雜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