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看喜歡的博主分析《玫瑰的故事》,有個觀點印象很深刻:
「像黃亦玫這樣的感受型女孩,她愛的是愛情本身,而不是某個男人。」
選擇莊國棟也好,選擇方協文也好,她都不是貪圖他們可以帶來的普世意義的價值,比如金錢、文化水平、丈夫的身份等等。
感受力足夠強的女孩,確實能在感情里做那個情緒的指引者,因為這是她最看重的方面,也是她戀愛的樂趣。
比起現實當中可能會影響感情和婚姻的因素,比如物質基礎,車子房子,對方的家庭關係等等,她只需要保持在能接受的範圍內即可,不會強求太多。
而對於情感上的需求,她要麼找一個門當戶對的精神默契者,要麼就做感受和情緒的享受者,只貪戀對方的這一部分。
只要對方能把這一部分穩穩遞到她手裡,她就可以像上了發條的娃娃翩然起舞,聽起來很「戀愛腦」對不對?
其實不是的。
感受力足夠強的人,才是一段關係的引導者,這也是為什麼她們經常談不好戀愛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