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種:互相傷害型曖昧
這種狀態下,曖昧中的兩個人往往有著「不同的感情觀」。
比方說:
你跟對方曖昧,只是將曖昧當成「進入戀愛關係」的過渡,並沒有想著玩玩;
而對方從一開始就不想確定關係,只想曖昧一段時間。
TA更隨心所欲,更不希望被束縛;
而你無法接受他的節奏和感情觀,因為你一直在努力推進關係。
於是,這種感情觀的差異,就導致曖昧的兩個人「相愛相殺」。
一個總想占有,侵入對方的邊界;
一個在逃避,疏遠,越來越冷漠。
曖昧初期的吸引,激情與好感,在產生矛盾後,也變成了一地雞毛。
並沒有哪一種曖昧關係是長久的。
只要靠太近,只要得到對方,當曖昧的神秘感消失,對彼此的好感就會逐漸下降。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