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到底要選擇你喜歡的,還是要選擇條件更好的?
從感性角度講:
一定要選擇一個你很喜歡的人結婚,因為結婚這件事本身是「盈虧自負,往往吃虧更多的」事情;但一想到對方是你喜歡,珍惜的人,你吃的那些虧就不算什麼了。
即使為對方付出,為婚姻付出,為家庭付出,你也能更快調整好心態。
從理性角度講:
人人都想「向上社交,向上匹配」,期望通過婚姻,來完成自己人生的「第二次改命」。
但人人都想向上擇偶,可金字塔尖就那麼一些人,狼多肉少,分不過來。
所以,選擇一個不比自己條件差的伴侶,就是權衡利弊後的「最優解」。
對於情侶來說,無論你們在一起的初衷是什麼,如何判斷對方是否想跟你結婚?
一般來說,對方把你當成「想要結婚的對象」,會有明顯的跡象。
01. 真正願意對你負責
「言必信行必果」,這就是情侶之間最真誠的,最專一的,最有責任感的表現。
言行統一,給出的承諾一定會努力實現;
做不到的事情,從一開始也不會給你畫餅。
心理學家斯滕伯格的愛情三角理論,「承諾」就在其中。
只有激情,那你們最多是「新鮮感情侶」;
只有親密,那你們的關係很快就感到乏味無聊,年紀輕輕就感覺過上了中年夫妻的生活;
只有承諾,那就變成了「索取與利用」。
要知道,這3個要素是遞進的,是並存的。
對方真想和你結婚,就一定會謹慎對待你們的關係;
說出口的話,就不會反悔;做出的承諾,就一定為你實現。
你聊未來?對方不逃避問題。
你想談婚論嫁?對方就跟你一起分析各種存在的問題以及解決方案。
真誠和責任,在深度交流時就能看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