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時候我都50多歲了,就算是兄弟姐妹也不敢輕易借錢給我,怕我沒能力償還。為了打消親戚們的顧慮,我帶著兒子挨家挨戶去借錢,並且讓兒子都給他們打了欠條。
兒子買的是期房,領證的時候還沒交房,兒媳婦就和兒子租房子住。我不在家的時候丈夫也不隨禮,誰家有事情也不去幫忙,所以即使我們在村裡為兒子舉辦婚禮也沒人來參加,就商量兒媳婦在親家母那裡舉辦婚禮,親家母覺得這樣做沒面子,跟兒媳婦鬧了矛盾之後婚禮也沒辦成。
沒有給兒媳婦一個婚禮,我內心是愧疚的,於是他們的事情塵埃落地之後我又出去打工了。我當時的想法只有一個,那就是多掙錢替兒子還饑荒。
一開始我是在早餐店打工,凌晨兩三點就起來了,時間一長就熬不住了,只能又去做保潔。早餐店雖然累點,但是包吃包住,做保潔就得自己租房子自己掏伙食費,因此那兩年我也沒攢下什麼錢。
手裡稍微有點積蓄之後,一個打工認識的朋友邀請我一起養兔子。我想著自己創業怎麼也比打工掙得多,可是我們經驗不足,兔子陸續生病,一隻都沒剩下,我手裡的積蓄也賠了進去。
通過這次教訓,我明白一個道理,沒有足夠的實力還是別投資了,老老實實打工吧,好歹能攢下一點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