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老么媳婦能宗蓮和孫子王濤也以重新裝修婚房為由,讓李世蘭暫時搬出去住。
李世蘭本沒多想,但等到婚房裝修完畢後,她徹底傻眼了。
老么媳婦和孫子王濤背著她搬進了新房。
自從拿到房本後,兒媳和孫子就一改往日形象,顯露本性。
他們言語十分強硬,既不同意李世蘭搬進婚房,也不同意承擔繼續贍養她的義務。
李世蘭悔不當初,這才發現他們的真實嘴臉。
可一切為時已晚,房本上已沒有她的名字。
唯一在世的二兒子也不願再理她,她現在成為了一個無家可歸的人。
李世蘭怎麼想也氣不過,她找到居委會工作人員代她向能宗蓮母子協調——
可以不搬進去,但必須要支付一筆10萬元(約50萬元新台幣)的生活費給李世蘭,因為李世蘭現在既沒住處,也沒工作能力。
能宗蓮母子本不想應允此事,但考慮到有外人介入,駁不開面子,就答應了下來。
雖然答應了要給錢,但他們並沒有一次性付清給李世蘭,而是分期付款——每月給300元(約1500元新台幣)。
300元,對於一個在城市生活的人來說,連水電費都不夠,更別說需要租房和日常開銷。
再者,能宗蓮母子每月只給300元,擺明了就是在拖延時間。
算算看,一個月300元,一年也才3600元(約18000元新台幣),要將10萬元全部付清,至少需要28年左右。
李世蘭已經是82歲的高齡了,要成功將10萬元拿到手也要等到110歲,可問題是她能活到110歲嗎?
李世蘭雖沒多少文化,但這筆帳她還是算得清的。
為了找個居所,也或許是為了不讓那對母子倆好過,李世蘭在曾經屬於自己的房子的外面,搭建了一個小棚住了進去。
這裡的空間太小,只夠放下一張床和一張小小的桌子,生活非常不方便。
每次李世蘭想要如廁時,都只能下樓找公共廁所,因為太麻煩,所以她很少喝水。
三個人每天都會在樓道里碰到,但他們誰也不理誰,像仇人一樣。
其實,李世蘭並不想鬧成這樣,哪怕兒媳孫子服個軟說句好聽話,大家也不至於鬧成這樣。
但事情總是不會朝著人所想的那樣發展。
能宗蓮母子不僅拒絕和李世蘭講話,連王濤結婚也沒有邀請李世蘭去參加。
李世蘭越想越生氣,自己不僅損失了房子,還失去了二兒子的信任,失去了所有,而這一切都是能宗蓮和王濤造成的。
或許是為了報復這對母子,所以在孫子結婚當天,李世蘭寫下了充滿著憎恨的千字遺書,詛咒能宗蓮一家……
這封遺書的內容太過沉重,筆者就不放圖了。
但李世蘭選擇在孫子大喜的日子自殺,也足以說明了她對他們早已恨之入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