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真的,愛與不愛也都值得被理解,被尊重的。
可這個世界上大多的感情都是不能走到最後的,大多的人是沒辦法再相見的。
但即便是這樣,我們真的也沒必要在感情最終的結尾時,留下些不堪的痕跡。
畢竟,感情之初的初衷,不過就是希望對方可以變得更好,那麼即便是在感情的最後,也應該讓這段經歷中,有著值得的回憶,而不是不忍再去提及的過去。
送君千里,終有一別,更何況是相愛過的人。
我能想到最好的分手方式就是,兩個人把話說清楚,然後彼此道一聲珍重,明明白白地分開。
如此,我們才不會遺憾地一起走過一段或長或短的時光,縱使我們之間的故事不會免於殘酷的消逝,也依然不妨礙我們曾享受此刻的陪伴與長談。
畢竟,你曾是我盡心愛過的人,更是我,一輩子都不忍去傷害的人。
要記得,任何一個在愛里付出真心的人,都值得一個體面的告別。
如果對方不給,就請給自己一個尊嚴,不要去糾纏那些已經無法挽回的過往,不要去追問為什麼愛會消失,因為有些事情的答案或許並不重要。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