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來,她帶著年幼的兒子,那些男人不願意幫她一塊養孩子。
二來,張梅的性格潑辣,性情惡劣,很多男人治不了她,生怕被她反過來治自己。
三來,張梅改嫁的要求很高,要對方出三萬塊,她才肯跟人走。
在那個年代,三萬塊對於農村來說可是一筆巨款。
家家戶戶都想要有那麼一筆錢,說不定比娶個黃花大閨女還香。
然而,張梅的第二春卻因為一場意外被擱淺。
她獨自一人撫養兒子,日子過得相當不易。
直到兒子成年,婚後安定,才將她從農村老家接到城裡,過上了幸福生活。
張梅喜歡在樓下的小廣場跟著一群老大媽老大爺扭動著粗腰大腚,興高采烈地跳舞唱歌。
在這期間,她認識了一個叫方俊的老紳士。
兩人偷偷地談起了戀愛,不願讓子女知道。
方俊也是個剛從農村來的老者,被女兒女婿帶到城市,本意是幫忙照看孫子孫女,卻不曾想過自己也能找到第二春。
方俊的老伴在幾年前因腦溢血離世,讓他在老家孤獨寂寞。
來到城裡後,他春心蕩漾,積極地與老太太們交流。
然而,他的著裝和普通話不太受老太太們的喜歡,直到遇見了張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