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耗歸公」是什麼意思,雍正為什麼要大力推行火耗歸公?

2025-07-03     花峰婉     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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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朱元璋

但縱觀明朝時候,官吏的貪污還是非常嚴重,因為在明朝,最高的正一品官員的月俸才有 87石,最低級的官吏才有5石,這根本不夠他們養活一家人,甚至有清廉的官吏,因為不納賄,親人被活活餓死。

清朝的俸祿制度延續的還是明朝的規定,因此官員的收入也低的可憐,如果他們沒有額外的收入,根本無法維持日常的開支,更別說去打點上級領導。

因此,很多人都把眼光盯在了火耗銀子上面,最終使百姓的稅金越來越高,造成無法挽回的局面。

為了維護統治,雍正採用強力手段

實際上,火耗銀子的問題,清王朝的統治者很早就知道其中的貓膩,但基於制度的約束,既無法更改法規,也需要這些官員生存下去為朝廷效力,就默認了這些人的行為,卻不想到了雍正時期。

這個問題已經變得十分嚴重,直接威脅到了統治根基。

因為大部分錢都流入私人口袋,國家沒有足夠的銀兩支持大規模的支出。

如果此時有大的災禍,或者外敵入侵,雍正的皇位就有可能不保,況且民間對於他得到皇位的頗有微詞,以八皇子胤禩代表的「八王黨」也在虎視眈眈。這些內憂外患,讓雍正不得不想方設法充實國庫,以保證政權的穩定。

就在這個時候,山西巡撫諾敏給雍正上了一份奏摺,就山西火耗銀子徵收一事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認為需要將火耗銀子全部徵收到省一級,由中央直接調撥,不讓地方官吏插手,杜絕他們貪污的可能性。

同時可以從火耗銀子中抽取一部分發放給地方官員,以維持他們的生活,以防止他們徵收各種額外的苛捐雜稅,這部分銀子取名為「養廉銀」。

這個辦法正和雍正的心意,既可以增加國家稅收,又可以減少百姓的支出,很快全國便開始推廣「火耗歸公」的制度。

這個制度的推行,切斷了很多官員的財源,一開始遇到很大的阻力,但在雍正的霹靂手段下,各級衙門雖然不願意,還是不得不執行,最終在六年之後,「火耗歸公」落實到全國各地。

到雍正去世的時候,清朝國庫的銀子從最初的幾百萬兩增加到六千多萬兩,這其中很大一部分都要歸於「火耗歸公」制度的功勞。

而在這一切的背後,則是雍正皇帝剛毅,決斷的政治手腕深刻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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