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下令徹查,雲林地檢署發現,拍影片者為假釋附保護管束的27歲廖姓男子,他因詐欺等案件被判6年5月有期徒刑確定,2021年入監服刑,今年1月23日假釋,管束期至2027年1月12日。這名男子在監獄服刑期間,接受了多項改造課程,以期能更好地融入社會。然而,假釋後,他仍然未能完全適應社會生活,並且因為其行為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法務部因此決定加強對他後續生活的監管,防止再度違法,並確保他能夠在法律框架內獲得必要的支持和幫助,最終實現社會的重新接納。
雲林地檢署觀護人曾叮囑其應遵守法律與規範,沒想到廖男不僅未能悔改,還公然拍攝並發布內容惡劣、挑釁司法威信及社會良知的影片,態度囂張,視法律為無物,西螺分局13日通知廖男到案,今天函送檢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