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指出,死者生前與丈夫婚姻關係不佳,案發當年6歲的死者女兒出庭供證時,也揭露曾在家裡看到父親用鐵鏈把母親綁在床上,隨後她和弟弟遭父親勒令離開房間一事。
控方補充,黃氏於2018年2月25日至3月3日期間,針對妻子所在之處向不同的人撒謊,而且警方在案發後,發現其轎車內有一本記事本,其中一頁是黃氏寫下遭他肢解的妻子不同身體部位,包括腿部、手部、頭顱、肩骨和盆骨。
因此,控方主張,經全面評估此案的這些大量間接證據,唯一結論就是楊茜是慘遭丈夫斬首,最終斃命。
死者常致電雙親申訴 丈夫嗜賭及家暴
控方在高庭為此案舉證時,通過傳召楊茜的雙親出庭供證,證明她和黃敬浩婚姻關係不佳,因為死者經常致電雙親,申訴丈夫的問題,包括他嗜賭和欠債纍纍,並在爭吵時被黃氏家暴。
2018年2月26日,楊茜的父親(第8名控方證人)楊金水因無法聯絡女兒而有感不妥,最終決定從中國飛到砂拉越,並於3月4日抵達古晉。
根據上訴庭書面判詞,楊金水獲黃敬浩接機後,並載送前往斯里阿曼;黃氏一名友人之後向楊父出示一張顯示死者頭顱的照片,楊父接著發送給黃氏,要他前往警局。
來自江西省的楊茜慘遭分屍後,警方僅在魯巴河河岸尋獲其頭顱,沒找到其他身體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