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上個月,林小姐在收拾王先生的外套時,發現了一張去泰國的雙人機票行程單,日期是周末,出發時間就在三天後,乘客資料除了王先生,還有一個陌生的女人名字。
林小姐當時腦子「嗡」的一聲,手都在抖,但她沒立刻跟王先生吵,而是先冷靜下來,翻找了王先生的手機備份(之前兩人互相知道手機密碼,後來王先生改了,但林小姐存有之前的備份),看到了他和那個女人的聊天記錄——原來兩人已經在一起半年了,這次出國是「慶祝相識半年」,王先生還在聊天裡說「等這次回來,我就跟我老婆提離婚,以後我們就能光明正大在一起了」看到這些,林小姐的心徹底涼了,她沒哭沒鬧,而是開始想「該怎麼保護自己和孩子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