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跟皇帝離婚的女人:額爾德特・文繡的悲喜一生
1931 年 10 月,天津地方法院收到一份特殊的離婚訴狀 —— 原告是 「末代皇帝」 溥儀的淑妃額爾德特・文繡,被告正是溥儀本人。消息一出,全國轟動,報紙頭條紛紛用 「妃革命」「破天荒之舉」 形容這場離婚案。要知道,在兩千多年的封建歷史裡,只有皇帝廢黜后妃,從未有過妃嬪主動 「休掉」 皇帝的先例。這個敢打破千年規矩的女人,到底經歷了怎樣的一生?
選秀:14 歲少女被命運推上 「傀儡妃位」
文繡的命運轉折,始於 1921 年的一場 「末代選秀」。這一年,15 歲的溥儀雖已退位,但仍保留著 「皇帝」 尊號,按照清朝舊制,需要選立后妃。
文繡出身於蒙古八旗的額爾德特氏,祖上曾是顯赫的貴族,可到她父親端恭這一輩早已家道中落。端恭只是內務府的一個小主事,在文繡 8 歲時就去世了,留下母親蔣氏帶著她和妹妹文珊艱難度日,靠變賣祖產和親友接濟過活(《文繡傳》,北京古籍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12 頁)。
對於要不要參加選秀,蔣氏一開始很猶豫。彼時清朝早已滅亡,「皇帝」 不過是困在紫禁城裡的傀儡,入宮當妃嬪看似風光,實則可能是場沒有未來的冒險。但家族長輩們卻覺得,這是改變文繡和家族命運的唯一機會 —— 畢竟,「皇帝」 的妃嬪,說出去仍是 「尊貴」 的身份。
1922 年,14 歲的文繡和其他滿洲貴族少女一起,把照片送到了紫禁城。溥儀在《我的前半生》里回憶,他當時對選妃毫無興趣,「看著那些照片,覺得都差不多,隨便圈了兩個」(《我的前半生》,群眾出版社 1964 年版,第 38 頁)。就這樣,文繡被圈定為 「淑妃」,比她大 3 歲的婉容則被封為 「皇后」。
1922 年 11 月 30 日,文繡坐著裝飾華麗的馬車從安定門內的家出發,進入紫禁城。可剛入宮,她就感受到了冰冷的現實:按照規矩,她要向皇后婉容行跪拜大禮,婉容自恃身份,對她冷若冰霜;而溥儀對她更是冷淡,新婚之夜,他沒去婉容的寢宮,也沒去文繡的住處,獨自回了養心殿(《文繡傳》,第 25 頁)。
此後的日子裡,文繡住在東六宮的長春宮,這裡曾是慈禧住過的地方,如今卻冷清得可怕。每天的生活就是 「請安、讀書、發獃」:早上給溥儀和婉容請安,然後回到自己的寢宮讀《三字經》《女兒經》,偶爾臨摹字帖,連出門散步都要得到太監的批准。溥儀很少來看她,就算來了,也只是聊幾句無關緊要的話,從未有過夫妻間的溫情(《我的前半生》,第 42 頁)。
14 歲的文繡,本應是在學堂里嬉笑打鬧的年紀,卻被困在這座華麗的 「牢籠」 里,過著孤獨又壓抑的生活。她不知道,這只是她悲劇人生的開始。
離宮:從紫禁城到天津,看清 「皇帝」 的真面目
1924 年 11 月 5 日,馮玉祥發動 「北京政變」,派兵進駐紫禁城,逼迫溥儀廢除皇帝尊號,限令 24 小時內搬出。這一天,文繡和溥儀、婉容一起,匆忙收拾行李,坐著汽車離開了住了兩年的紫禁城,前往醇王府(溥儀父親載灃的府邸)。
坐在汽車裡,看著車窗外飛速倒退的街景,文繡心裡既有對紫禁城的解脫,也有對未來的迷茫。可她沒想到,離開紫禁城後,她的處境反而更糟了。
在醇王府,婉容依舊對她冷嘲熱諷,還經常在溥儀面前說她的壞話。而溥儀滿腦子都是 「復辟清朝」,根本沒心思顧及她的感受。更讓文繡心寒的是,溥儀為了尋求支持,竟然打算投靠日本人。文繡多次勸說他:「日本人野心大,靠他們復辟是引狼入室」,可溥儀根本聽不進去,還罵她 「婦人之仁,不懂政治」(《文繡傳》,第 48 頁)。
1925 年 2 月,溥儀在日本人的保護下,偷偷搬到了天津日租界的張園。文繡和婉容也跟著去了天津,可這裡的生活,比在紫禁城更讓她窒息。溥儀和婉容每天一起去舞廳、劇場、百貨公司,把她一個人丟在張園裡。婉容還故意在她面前炫耀溥儀送的珠寶首飾,說 「皇上只疼我一個」(《我的前半生》,第 65 頁)。
在天津的日子裡,文繡開始接觸到更多新思想。她託人從宮外買來《新青年》《嚮導》等雜誌,偷偷閱讀。看著雜誌里 「自由」「平等」「婚姻自主」 的字眼,她第一次意識到:自己不應該是 「皇帝的附屬品」,她有權追求自己的幸福(《文繡傳》,第 56 頁)。
妹妹文珊看出了她的心思,經常來看她,還勸她:「姐,你不能再這樣下去了,溥儀根本不愛你,你得為自己打算。」 文繡一開始還很猶豫,畢竟 「離婚」 在當時是大逆不道的事,更何況她要 「離」 的是 「皇帝」。可隨著溥儀對日本人越來越依賴,對她越來越冷漠,她終於下定決心:要離開溥儀,過自己的生活。
離婚:一場震驚全國的 「妃革命」
1931 年 8 月 25 日,文繡以 「出去散心」 為由,在文珊的陪同下,離開了張園,直奔天津國民飯店。一進飯店房間,文繡就對早已等候在那裡的律師說:「我要和溥儀離婚,請你們幫我。」
這一舉動,徹底打亂了溥儀的計劃。他得知消息後,又驚又怒,立刻派太監去飯店勸文繡回去,可文繡態度堅決:「我不回去,除非溥儀同意離婚。」 溥儀沒辦法,只好請律師和文繡談判(《文繡傳》,第 78 頁)。
在談判中,溥儀的律師提出:文繡是 「淑妃」,不能隨便離婚,要是她肯回去,溥儀可以保證 「以後好好待她」。可文繡反駁道:「我入宮九年,未得一夕之歡,溥儀從未盡過丈夫的義務,如今他一心投靠日本人,我不願再和他同流合污。」 她還在律師的幫助下,向天津地方法院提交了離婚訴狀,細數溥儀的 「過錯」,其中一條 「溥儀生理有缺陷,不能履行夫妻義務」,更是讓溥儀顏面掃地(《天津文史資料選輯》第 4 輯,天津人民出版社 1980 年版,第 89 頁)。
這場離婚案很快就傳遍了全國,各大報紙都用大篇幅報道,稱之為 「妃革命」。有人支持文繡,說她 「勇敢打破封建禮教」;也有人反對她,說她 「大逆不道,背叛皇帝」。溥儀在輿論壓力下,只好同意離婚。
1931 年 10 月 22 日,雙方簽訂了離婚協議,內容有三條:1. 溥儀和文繡自願離婚;2. 溥儀一次性支付文繡撫養費 5.5 萬元;3. 文繡離婚後不得再嫁,不得做出有損溥儀聲譽的事(《天津文史資料選輯》第 4 輯,第 95 頁)。
簽字的時候,文繡看著 「不得再嫁」 的條款,猶豫了一下,但最終還是簽了字。對她來說,能擺脫溥儀的控制,獲得自由,已經是最大的勝利。離婚後,文繡改名為 「傅玉芳」,她終於可以像普通人一樣,過自己想過的生活了。
平民:從小學教師到街頭小販,在亂世中掙扎
離婚後的文繡,拿著 5.5 萬元撫養費,在天津租了一套房子,和母親蔣氏、妹妹文珊一起生活。她首先做的,就是去學校讀書。因為入宮前她只讀過幾年私塾,基礎很差,所以她從小學課程開始補起,每天早起晚睡,刻苦學習(《文繡傳》,第 102 頁)。
1932 年,文繡考入天津師範學校女子部。在學校里,她穿著普通的學生服,和其他同學一起上課、自習、參加運動會,沒人知道她曾經是 「淑妃」。她性格溫和,待人友善,很快就和同學們打成一片。1934 年,文繡從師範學校畢業,成為了天津一所公立小學的語文老師。
站在講台上,看著孩子們天真的笑臉,文繡第一次感受到了 「被需要」 的快樂。她講課生動有趣,還經常給孩子們講課外故事,孩子們都很喜歡她,親切地叫她 「傅老師」(《文繡傳》,第 115 頁)。可好景不長,1937 年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天津淪陷,日軍很快就查到了她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