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這樣小心的小王,在某天的時候,還是違反了公司的規則。那天小王早上一大早出差回來,匆匆忙忙地趕到公司,由於快要遲到了,但是他還沒有吃早餐,於是便在路上打包了一盒腸粉,到了公司便開吃,沒想到卻被公司的人事看到了,人事告訴他「在公司吃早餐,要被罰款100元」。在公司,只不過是吃一次早餐而已,就要被罰款100元,這工資就這麼不見了100元。
他認為處罰太多了,而且之前公司也沒有規定說不可以吃早餐,更沒有說過吃早餐會被罰款。他找到人事想要跟對方理論,但是對方不依不饒,說什麼都要罰款100元,想到這裡他氣極了,自己本身對公司的規章制度就有所不滿,這下子他更氣了。
隔天便提出了辭職,一個月後他離開這間公司,不過沒過多久,當初那位處罰他的人事也被辭退離開了公司,這是怎麼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