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明辨是非,獎罰分明
在企業管理中,懲罰與獎勵一樣用好了都能起到積極的作用,管理要有賞有罰,獎罰分明,才能起到最大作用。但凡在作戰中,士卒在與敵人遭遇時,對敢於奮勇前進而不後退者,予以嘉獎;反之,對於畏敵後退一步的,必須用重刑加以懲處。
這樣,就可以打勝仗。只有管理者做到了獎罰分明,就能夠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為企業創造出最大的價值。在積分制管理下,有一套獎罰分明的制度。員工每完成一份工作,每一個好的行為都能夠獲得對應的積分獎勵。
例如,員工按時完成周任務、員工上班穿工服佩戴工牌、員工拾金不昧、主動向領導彙報工作、會議上積極主動發言等一系列好的行為,都能夠獲得對應的積分獎勵。反之,如果員工出現了延時完成工作、員工亂丟亂扔、不及時彙報工作進度、大聲辱駡他人、上班遲到早退、無故曠工等壞行為,都是被作為扣分的對象。在這樣一種獎罰分明的環境下,不僅能夠很好的約束員工的壞習慣,而且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激勵員工,讓員工在工作中發揮其主觀能動性,進而和企業達成目標共識。
3、適當放控權中層
一個管理者太負責,總是事必躬親,那麼整個組織的活力就會出現組織機構萎縮。適當的放權,既能讓中層管理者有「當家做主」的感覺,還留了發展空間給下屬。管理者在放權的同時要注重控權,如果一個管理者只放權不控權,同樣也會導致組織內部的混亂,更嚴重會導致企業出現「動盪」局面。所以只有管理者做到了放權與控權的統一,企業才能健康的快速發展。
首先,企業高層管理者通過適當授予中層一定的獎扣許可權,允許中層管理者可以在許可權范圍內,對下屬進行自主獎扣分。其次,高層管理者在放權中層管理者時,為了避免中層管理者濫用權力,高層管理者也要注意適當控權。在積分制管理下,規定中層管理者每週、每月都有一定的獎扣分任務,即管理者的獎分與扣分數額都必須達到一定的比例,做到認真負責、有獎有扣,如果中層管理者沒有完成獎扣分任務,扣分的差額就會從中層管理者的積分中扣除,以此達到警示中層的效果,進而實現了「權責相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