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這些年我和老公寄給她的生活費,她都給小叔子攢著。為了小叔子婚禮體面,她甚至瞞著我們把老家房子賣掉,都要給小叔子湊齊30萬買房款。
我質問婆婆為什麼她如此偏心,可沒料到,婆婆卻口口聲聲說,這些錢都是她的,我們給了她,她愛怎麼給誰就給誰,我管不著。聽她這話,我心寒啊。半年前,我們急需用錢,她一分錢不捨得出。現在小叔子結婚,她不惜賣掉老房子,也要給小叔子湊齊彩禮車子和房子首付錢。
我越想越氣憤,既然婆婆如此疼愛她的小兒子,那我就成全她吧。把她行李都收拾好,我直接扔出門外,還當著老公的面把她趕出了家門,就讓她跟她的小兒子和小兒媳一起過吧。大家說我做得對不對?圖片來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