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後我直接跟兒子說這樣的女朋友不能娶。
1、 兒子可以有婚約自主權,但起碼要對他好。我不要求對方一定會燒飯一定打掃家務。現在都講究小兩口配合著來,男人太懶我也不喜歡。可起碼要知道兒子的喜好,而且關乎到生命安全的事,她都能這麼不放在心上,我不認為以後能相處的好。
2、太自我了,不太有禮貌。在飯桌上直接說哪道菜好吃,哪道菜不好吃。可能很多人覺得我事多,說這就是坦率。可在我看來不知道是真天真還是少根筋。就算不是見男朋友的母親,即使去普通朋友家做客,也不應該這麼挑三揀四。
3、 再說這個菊花的問題,就算不曉得送點什麼,百合康乃馨啥不行,怎麼不知道不會問?就這麼稀里糊塗的送出這樣的禮物?
沒錯,我也承認,這個孩子是外地的讓我感覺就不好。但我不會為此就吹毛求疵,這些問題假如發生在一個本地媳婦身上,我照樣會這樣挑三揀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