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日凌晨,新北市樹林派出所21歲員警楊庭豪在執行公務時被一名17歲無證少年撞上,
緊急送醫卻搶救失敗,剛剛經歷了白髮人送黑髮人的痛苦,
但是他的家人還是決定延續楊庭豪善於助人的好心,簽署了器官捐獻,包括內臟、眼角膜等,
捐獻幫助更多需要幫助的人; 現在過了3年,楊庭豪的父母突然接到通知,
瞬間淚流滿面,原來孩子還在這個世界上。
據報導,當年才21歲的,進入警界服務不到1年,凌晨值班時,
他被一名被指控無證駕駛的少年撞倒,經過24小時搶救,仍無力回天。
雖然在亞洲傳統上,死後能留下一個完整的身體是很多人的期望,
但家人認為他們的兒子是因為熱心助人,希望成為一名警察幫助更多的人,
所以他決定追隨他的腳步 ,同意捐獻器官。
當時,10多位等待捐獻的患者也接受了楊庭豪的愛心,重獲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