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震心想,只有這一次生日可以鋪張點,以後他堅決不允許女兒過生日再花那麼多錢。
等到女兒兩歲生日的時候,正好趕上何震弟弟結婚。
何震認為,弟弟結婚需要花不少錢,給女方的彩禮那麼多,再加上房子首付,弟弟一人肯定吃不消。而父母年紀也大了,手裡的那點錢還是讓他們攢著吧。
於是,他在沒跟呂佳商量的情況下,直接把卡里的錢轉給了弟弟。
而女兒生日,他想著能省就省。反正女兒年紀小,過不過也沒多大必要。
呂佳對丈夫的行為不解,她很生氣。
何震這才向妻子說了實話:「佳,不是我不重視女兒,女兒生日我也想給她大辦一場。可是我現在沒這個能力,咱家裡的錢,我給我弟轉去了。我手裡還剩兩萬塊錢,要不拿出一萬,給咱閨女辦個小型宴會。我把家裡好好布置一下,你把你爸媽邀請來,咱們一起吃個飯。這樣費用頂多花一萬塊錢。你看行不行?」
呂佳看到丈夫一而再再而三地不顧她們娘倆的感受,眼裡就只有他的弟弟、妹妹。當場發怒了,說:「你跟你弟和你妹他們過吧,我感覺你完全沒把我們的家當家,你的眼裡只有你的親人,哪裡有我和女兒,難道我們就不重要嗎?咱們離婚吧,這日子我過夠了!」
呂佳說:「房子是我爸媽給我的,該走的人不是我,你收拾東西,離開吧。」
何震怎麼也沒想到,好好的一家人如今只剩他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