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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常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
在古代,女性一旦出嫁,那就意味著從此就斷了和原生家庭之間的聯繫。
因為,既嫁做人婦,便是他家的人。
但是,隨著社會的進步,這一觀念被摒棄。
女兒和兒子是一樣的,即使嫁作人婦,也是娘家的人。
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娘家的事都可以管。
一、把握適度的原則
所謂,水滿則溢,月滿則虧。
什麼事情都是過猶不及。
對於女性而言,娘家的事可以管,但要把握適度的原則。
然而,生活中很多女性無法把握這個度,對於娘家的事要麼大包大攬,事無巨細,要麼撒手不管,不聞不問。
以上兩種方式,無論哪種都是不可取的。
但「適度」說得容易,做起來卻很難。
因為我們往往找不到這個合適的度。
其實,這個「度」說明白了就是自己對於娘家事務的管理程度。
那我們應該怎麼把握這個度呢?
對於娘家的事,不要太主動,不要大包大攬,不要瞎打聽,不要做過多評判。
如果是父母主動要求幫忙,那就另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