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月還有一個弟弟叫高山,比她小三歲,弟弟倒是個聽話的孩子,可惜沒有主見。
結婚以後一直和父母住在一起,也沒有去外地打工,只在鎮上找了個活,一月掙個三千五千的,撐不著也餓不死。
高爸爸和高媽媽倒是挺高興的,因為兒子留在身邊,他們也能享受兒孫繞膝的天倫之樂。
本來高月準備是每個月給父母1000塊錢贍養費的,可是父母卻不要,他們說自己還能幹也不缺錢,只要你的日子過好了我們也就高興了。
於是高月就把準備給爸媽的錢,在每次回家的時候都買成各種各樣的物品給他們捎回去。
自從弟弟結婚以後,這種禮品就分成了兩份,弟弟的那份她也從來都沒有落下過,不為別的,就為弟弟能夠陪伴在父母身邊盡孝,弟弟能做到的恰恰是自己做不到的。
正月二十八是父親的生日,高月提前一天買好了禮品,凌晨五點鐘就從家裡出發了。
路上差不多要四個小時的路程,老公有事出差了,她一個人帶著兩個孩子,車不能開得太快了,路上還得歇兩次。
回到娘家的時候已經11點了,弟弟已經早早的等待了家門口,看見他們回來,一邊招呼著一邊從車上往家裡搬東西。
6歲的侄子高遠航也在家裡,他比高月的兒子小3歲,比高月的女兒大一歲。
說起這個侄子,高月並不多麼很喜歡,因為從小在爺爺奶奶身邊長大的,被兩位老人慣的不成樣子,是個出了名的小霸王。
高山又是個不頂事的,兒子淘氣的時候他不敢管也管不了,兩位老人護孫子護得緊緊的,平時連高山兩口子對孩子說句重話他們都不樂意。
高月也曾勸過父親母親,別太寵愛孩子了,把孩子慣壞了以後就不好管教了。
誰知道平時對於她和顏悅色的父母因此卻發了火:「我的孫子,我愛咋疼咋疼,用不著你管!小孩子哪有不淘氣的,樹大自直你懂不懂……」
看著父親面紅耳赤的樣子,高月默默的閉了嘴,她不想惹父親生氣。從那以後每次回父母家哪怕侄子再淘,她也只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裝作看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