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嬸住了一個多月院,堂弟來了幾次,每一次,匆匆來,匆匆走。
最重要的一次,他沒來,估計是問大夫小嬸出院日期了,心中有數了。
小嬸出院,我理所當然承擔了所有醫療費,一共是35490元。
這些錢,我知道,小嬸知道,至於堂弟,我想,他是真把我當成親姐了。
小嬸出院了,我沒有把小嬸送回鄉下,傷筋動骨100天,小嬸回家,誰照顧她日後康復?
我把小嬸接到了我家,給她買了長骨粉,給她買了輪椅,太陽當空推她出去曬太陽,教她練伸筋,扶她練走路。
轉眼,小嬸在我家住了快半年了,自己拄著拐杖能走了,小嬸要回家了,說家裡的小雞,小鴨,小貓,小狗什麼的放不下心,其實,小嬸不想麻煩我是真,別看她一口一個閨女的喊我,那是她喜歡我。
當她成為我負擔的時候,她還是覺得,我是她侄女,真正應該為她付出的是自己的兒子,所以,她要回家。
小嬸的家,比堂弟家遠,我的車子下了高速,到了村路口,見堂弟在田埂坐著抽菸,堂弟眼尖,迎過來,就好像小嬸去我家串門似的,他大概忘了小嬸手術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