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回這封信給你,你一定會覺得錯愕連連,但是人與人之間是互相尊重的,我對你便是以這這樣的基礎去相處,如果你不能夠同樣尊重我的感受,就算我會看在你的晚輩的份上退讓幾分, 但是我還是要把底限說清楚。 你說"現代女性要大膽地聲張女權",但是我要在這裡反駁你!你不是我女兒,我對你也沒任何虧欠,對你我已經發揮最大的容忍與尊重,其他需要學習的地方是在你一邊。
媳婦,若要我尊重你,請你也尊重別人。
其實媳婦沒有贍養公婆的義務,贍養的含義基本上符合我們通常說的孝順,在我國法律中,沒有公婆對兒媳的撫養義務,也無兒媳對公婆的贍養義務,聲討兒媳不贍養公婆不孝順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而公婆也沒有幫兒媳婦服務帶孫等義務。
但是大部分的家庭,兒媳婦一樣贍養老人,老人也在力所能及的幫助兒媳,人心都是互相的,上面的信其實合情合理但是也都自私,沒有一點家的味道,沒有一點人情味,這樣的家庭這樣的環境,跟中華千年的美德背道而馳。
婆媳雙方都沒有對對方有任何的義務,所以只能靠相互的人心換人心,相互的幫助,不能只依靠某一方,也不能自私自利的只管自己,這樣相互扶持,才是家。
其實雙方的話都有道理,只是立場問題,而婆媳之間要相處融洽,最重要也最簡單的就是2個字「尊重」!你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