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種,「生前贈與」過戶房產方式
在日常生活中,人與人之前贈送一些物品,
是不需要費用的,也屬於正常現象。
但是,房產贈與則不一樣,根據相關制度要求,
房產被列入不動產范疇,房產贈與會產生相應稅費,各種稅費加起來還不少。
在實際辦理過戶時,當事方需要承擔費用,主要包括個稅、契稅、評估費和公證費4大類種。
好在個稅於2009年給予免徵。所以現在我們贈與房產就是後三項費用,
比例分別為契稅3%、評估費0.25%、公證費1%,計費基數為房產總值。
舉例:1套總值500萬的房產,通過贈與方式過戶產生的契稅為15萬、
評估費1.25萬、公證費5萬,三項費用合計過戶費用為21.25萬,
確實不少,一個普通家庭年收入也未必有這麼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