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調解員的詢問,陳娟終於承認自己確實結過婚,還生下過一個孩子,但是現在孩子去了哪裡,是死是活自己也不知道,至於結婚的一些具體細節她沒有對調解員說起,隨後陳娟對調解員說,既然丈夫不原諒自己,她希望儘快離婚。
最終婚姻調解失敗,雙方都同意離婚,但是在彩禮的問題上雙方又發生了分歧,結婚的時候,小李家一共支付了30萬元的彩禮,女方家裡只還給了28000元,如果離婚,小李家人希望對方退還彩禮20萬元,結果陳娟家人只同意最多退還3萬元,最後小李家裡做出讓步,把金額降低到15萬元,最終還是沒有得到女方家人的同意,目前兩人因為退彩禮的事情鬧得不可開交,一段本應該和和美美的婚姻搞得一地雞毛。主要原因在於陳娟在婚前沒有能夠對丈夫坦誠相待,給婚後的生活埋下了雷。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兩人結婚半年之後,如果出現離婚的情況,彩禮是不予退回的,所以很多的網友奉勸小李和家人,現在雙方處於協商階段,既然婚姻確實無法再繼續維持,對方也同意離婚,還不如快刀斬亂麻,如果一旦走上法律程序,根據法律規定,男方有可能一分錢也要不回來。
對於小李接下來該何去何從,你有什麼好主意,可以在評論區留言評論,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