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十三萬的彩禮準備好還沒三天,吳芳的父母又不滿意了,二人覺得張三第二次都沒拒絕他倆的要求,第三次肯定也不會拒絕。
於是二人便獅子大開口,嘴上說著也不多要結果開口就要十八萬,還說只圖個吉利數字,並且連連聲明,再三保證這彩禮錢最後還是要給女兒吳芳的,要這麼多只是為了吳芳面上好看。
吳芳對父母又再次提高了彩禮錢的事情完全不知情,而張三也沒有告訴吳芳,只是又應下了這十八萬的彩禮。
張三和吳芳終於結婚了,婚禮那天張三作為新郎非常的開心,他終於娶到了自己心愛的人。
婚後一周,吳芳回娘家,在交談中,得知父母打算給弟弟張羅買房,吳芳沒說什麼,畢竟父母從小到大都一直偏心弟弟。
但是當吳芳提到彩禮錢時,父母表示暫時先暫時幫她保存著,等之後再給吳芳,吳芳覺得剛結婚就問父母要回彩禮也不太好,便沒有說什麼。
在結婚後的一個月內,吳芳的父母總是叫吳芳和張三回家吃飯,美其名曰是回家吃飯,但是每次父母都會把吃飯的地方定在當地比較有名的飯館,而且每次結帳時都是張三結帳。
吳芳察覺到這件事後,就跟張三說我們出去度蜜月吧,並以此為藉口暫時離開了一段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