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錢來了,我媽叫我舅舅直接把150萬轉到了我弟卡上,還有80萬轉到了我媽的卡上。 我媽想到這些年來,基本上都是為我弟付出,我這個女兒什麼也沒得到,所以就轉給了我10萬塊。 所以我媽當著全家人的面宣布,這230萬,給了我弟150萬,給了我10萬,還有70萬是她和我爸的養老錢,等他們百年之後,這筆錢留給我弟。
我媽算過了,她現在每個月透析,除去報銷部分,自費大概要一千多塊,再加上其他的開支,一年差不多就是三萬多,而且她估計自己也撐不了多久了,我爸自己有四千多的退休金,所以這70萬最後也用不了多少,實際上就是留給我弟的。
但是我弟媳聽說給了我10萬就不高興了,當場表態,說爸媽跟了他們那麼多年,現在老了也該大家一起贍養,要求我下個月就把我爸媽接到我家去,兩家輪流給養老,一人半年。 我媽一聽,當即火就大了:什麼?我現在有病了,你就要趕我走?!